据泰国世界日报,300铢入境费政策有变动!泰国观光与体育部部长披帕表示,必须要将收费日期从6月1日推迟到9月1日,并准备更改征收方式,可能要从出发地向所有预定泰国机票的旅客收取入境费,然后再做增值税退还给持有泰国护照的人。而航空公司委员会(BAR)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也报告称,在实践中无法分开只收取某些人的费用,而选择性收费是不平等行为,违反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的政策,并且担心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PDPA),包括通过机票收取300铢入境费在实践中也有阻碍。对此,航空公司委员会、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已经致函说明问题。
观光与体育部部长披帕接受采访时表示,入境费收费日期预计必须要从6月1日推迟到9月1日,因为收费系统的测试工作不可能及时进行,由于外国游客乘坐飞机入境泰国收取每人300铢入境费的过程出现问题,计划是与机票一起收取,但是航空公司协会、航空公司委员会已告知,如果只收取某些人的费用系统无法完成此操作,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也认为不对所有乘客收费不平等。
目前,已经指派观光与体育部常务次长寻找收取费用的方法以免发生不平等情况,初步讨论可能会更改征收方法,可能要向所有入境客收费,然后再做增值税退税,将钱退还给持有泰国护照的人。
我们希望航空公司与机票一起从出发地收取此费用,而不是开发应用程序让游客在入境时支付费用,因为不想让游客都聚集机场,所以通过调整征收方式仍将由航空公司负责,预计在接下来的2周内将提出解决方案。
航空公司委员会高层透露,航空公司不反对政府收取入境费,并且愿意配合,但发展在实践中有两个主要阻碍,包括:1、根据全球分销系统(GDS)区分需收费游客和免收费游客,航空公司的座位预订系统无法完成此操作,因为费用将包含在机票中,如果所有人都要收费,就像航空公司为泰国机场管理公司收取乘客服务费一样;
2、如果让航空公司要求乘客提供相关信息,以用来区分需收费游客和免收费游客,如果乘客不同意就无法进行,因为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而且航空公司也担心向观光与体育部传递乘客信息用于购买保险的过程,如果信息泄露也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
对此,航空公司建议观光与体育部考虑其他办法,代替与机票一起收取此费用,如通过APP收取,或者像其他国家一样如马来西亚选择在游客下榻的酒店收取。但最终仍必须等待政府明确收取的方式,以及是对所有人,还是对部分人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