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了2020年我国货物贸易情况。2020年,我国货物进出口总额达32.1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外贸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国际市场份额也创历史最好纪录。在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球经贸、主要经济体保护主义抬头的严峻环境下,我国亮眼的外贸成绩单来之不易,凸显“稳外贸”政策措施取得积极成效。
在我国贸易伙伴中,东盟超过欧盟历史性成为我国第一大货物贸易伙伴,这是东盟继2019年超过美国成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后实现的又一突破。我国也连续12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这显示出中国—东盟经贸关系具有强大韧性。
2020年,中国—东盟货物贸易逆势强劲增长,总额达4.74万亿元人民币。按美元统计,双方贸易达6846.0亿美元,增长6.7%。其中,我国对东盟出口3837.2亿美元,自东盟进口3008.8亿美元。
2020年双方贸易(按美元统计)有以下特点:
(一)增速6.7%,在我国主要贸易伙伴中名列前茅。自2020年1月以来,中国—东盟累计贸易一直保持同比正增长,在我国前五大贸易伙伴中独一无二。
(二)占我国外贸总额的逾七分之一(14.7%),较2019年增长0.7个百分点。
(三)双方进出口进一步平衡。我国对东盟贸易顺差为828.4亿美元,较2019年增加54.6亿美元。2020年我国对东盟出口增长率(6.7%)和自东盟进口增长率(6.6%)基本持平,较往年更加平衡。
(四)机电产品占双方贸易一半以上。双方电子制造产业联系紧密,且由于疫情刺激了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双方电子产品如集成电路等进出口规模不断攀升。
(五)东盟各成员国差距悬殊。在东盟十国中,越南、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与我国贸易额位居前列,其中越、马与我国贸易额分别为1922.9亿美元和1311.6亿美元,两者占我国与东盟贸易的47.2%。越南首次超过澳大利亚成为我国第七大单个经济体贸易伙伴,中越贸易增速高达18.7%,在主要贸易伙伴中最高。柬老缅等欠发达国家与我国贸易量仍偏小且受疫情冲击明显,有较大发展空间。
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红利持续释放、《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早日生效,我们期待在2021年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三十周年之际,双方贸易更上一层楼!
附、2020年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大事记:
1、5月31日,双方经贸部长发表《中国—东盟经贸部长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强自贸合作的联合声明》。
2、6月4日,东盟与中日韩(10+3)经贸部长召开特别会议,发表《东盟与中日韩经贸部长关于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影响的联合声明》。
3、8月底,双方举行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出席东亚系列经贸部长会议,其中10+3经贸部长会议通过《10+3关于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影响的行动计划》。
4、11月12日,第23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发表《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十周年实施报告》,就自贸区下一步合作达成共识。“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原产地规则执行能力建设”“东盟旅游数字化平台”等我国对东盟援助项目立项。
5、11月14日,第23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批准并发表“加强10+3供应链互联互通联合研究”报告。
6、11月15日,RCEP第四次领导人会议召开,见证RCEP正式签署。
7、11月27-30日,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在广西南宁召开,其间召开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十周年纪念论坛。
[来源:中国驻东盟使团]